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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有利標V.S最低標制度

 徐岩奇建築師94/09/13

賴士葆委員前一陣質詢,直接引用數字批評各機關政府公共建築閒置問題;同時提及政府發包制度,應以最低標取代最有利標,以每年節省100億作為治水之預算。賴委員是我非常欽佩,立法院內少數形象清新委員的代表,但恐怕賴委員也受到誤導,並沒有真正發現妨礙社會進步的問題。其中我以建築師的身分,針對最有利標與最低標問題提出我的看法,並供大家反向思考的機會。這個問題雖然牽涉到專業,但觀念沒有那麼難,只在一念之間。
 
 最有利標雖不是萬靈丹,卻是一帖良藥,有機會大力提升台灣的公共建築工程品質。長久以來錯誤的觀念一直認為最低標可以幫助政府節省幾百億,看緊人民的荷包;政府發包的結餘款多少等於政府的清廉度。真的是這樣嗎?應該以100塊買到的東西,以60塊買到,是賺40塊還是賠60塊?我們自己買東西、蓋房子除了比價錢,都會比較廠家的商譽,不是誰便宜就買誰的,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我們都知道,我們怎麼會相信最低標,讓出價最低的包商承攬我們政府目前大部份的工作呢?
  
國家的競爭力由三個要件構成:良好的基礎建設,有效能的政府,以及活躍的民間企業。公共建築廣泛而言就是屬於基礎建設的一部分,最低標制度可以提供國家良好的基礎建設?政府每天都在採購,如果謬誤的採購觀念綁手綁腳的,政府怎麼可能有效能?這個國家的競爭力正逐漸流失,採購觀念牽涉其中兩個要件,正恐怕是朝野應該關心的,否則不管誰上台執政,都脫離不了這個惡夢。
 
最有利標簡單的觀念就是要替政府找到優良廠商,排除以低價搶標、惡性競爭者。這過程必須編列合理的預算,以評選模式評定承攬者,保障廠商合理利潤以換取政府投資各項基礎建設優良之品質。我們當然可以質疑這過程容易產生弊端,包括預算浮编、評審內定、圖利特定廠商等。但我們這個社會的確有進步的能力,九二一新校園運動的營造廠商之遴選已率先使用,結果雖不是一百分,但証明它比以前進步太多了,後續尚有眾多優良案例作為見證。建築師遴選不也是透過最有利標觀念產生優勝者?這個社會有能力建立合理的機制為國家舉才,更可以廣泛應用在工程採購的觀念上。我們當然不能期待最有利標藥到病除,但它的確符合社會進步的期待。我們應該來檢討現行法令最有利標的不必要限制,把焦點放在建立更透明、更有效率的制度,來監督最有利標的過程。
  
人民怎麼能相信最低標制度呢?真正優良的包商重管理與人才培養,當然成本比較高,如何搶得贏胡亂殺價的包商呢,最低標制度上不就先排除優良的民間企業參與?連材料分包商在搶低價下也無心研發進步,專利在台灣完全沒有市場,因為研發新產品成本高,誰願意投資研發,促進產業進步呢?找不到優良的包商,同時叫監造的建築師承擔連帶責任,連建築師也陪葬進去,後遗症一連串。除了經事的行政人員,可以撇清所有責任,說品質的好壞與我、及我承辦的單位完全無關外,一點也不能保障政府代表人民投資時應該換取的品質。這過程全部都必須靠運氣,因為不知道誰會來承攬工作,因為只要敢拼價錢,就可以拿到政府的工作,這不是劣幣逐良幣嗎?政府有時還必須再花更多的錢善後,不一定真正省錢,反而後患無窮,同時傷害整體產業發展是全面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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錯誤的採購觀念不能替國家舉才以〝興利〞,所以甲方的合約處處自我保護,再佐以嚴格的查核制度以〝防弊〞,定了一堆疊床架屋的制度,與各種督查工作,不但缺乏效率,且不斷累加參與者的成本,整個機制不斷惡化。結果包括優秀的基層公務人員、建築師、營造廠被當犧牲品。防弊的思維下為了殺掉壞細胞,要連好細胞也一起殺掉。這就是目前讓業界哀鴻遍野的公共工程相關制度。
  
採購觀念應隨著社會進步修正調整,採購法及相關執行辦法也應配合修正。長期這個社會瀰漫著一種氛圍,只要採購制度越嚴苛,替人民看緊荷包就是廉能的政府。有時民意代表、主計、審計單位對最低標以外的採購方式,不明就裡就當弊案看待或當作是重點查弊對象,這除了壓縮公務人員願意求改變進步的意願外,也沒有辦法鼓勵民間人才為國家做事,更使公共建築制度雪上加霜。
  
整體來看國家的發展,讓廠商互削價競爭,這樣的制度可以永續?最低標制度的後遗症早已發酵,整體社會均勻發展的遠景被犧牲了,對很多參與公共建築的民間企業而言,這個政府制定的制度彷彿就是「惡婆婆」的化身;逐漸的政府機關也找不到建築師、營造廠來參與其擘畫的重大建設,不是嗎?以南部某市政府為例:前一陣子據傳連續九個採購工作,只有一個發包出去,其他不斷流標,不僅〝壞包商〞不敢進來,連〝好包商〞也怕進來;創造利潤不是天經地義嗎?包商無利可圖怎麼願意投入。不時尚且有民意代表謬誤問政,以政府採購的標餘款多少衡量市長的清廉度,加增大家想辦好事情的壓力。這個問題當然千頭萬緒,牽連的當然不止最低標制度問題而已,這卻是關鍵,未來政府找不到民間合作問題會更加惡化,未來政府效率只會持續低落。
  
去年底,兩百多位建築師界、學界精英因為憂心採購法制度錯誤的問題阻礙社會進步,而展開連署並發文公共工程委員會,內文中除了呼籲建築師界自律,摒棄綁標惡習外,並呼籲政府正視採購法修正問題,上述看法只是眾多建議之一。中央政府慎重考慮設立建設部,統一辦理相關事宜與國土規劃。期待朝野具有使命感的國會議員們,共同關心採購法制度修正的問題,促進社會實質的進步。各級機關、政府主政者同時也應該學習提升建築藝術的品味,與虛心學習執行優良公共建築的策略,建築環境豈不直接影響人民的福祉?最顯耀的政績莫不在此!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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